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艾弗森是名怎样的球员?进攻技巧独步武林,精神光芒鼓舞世人

2023-05-10 14:56:27

去年出过一本写他的书,后来闲聊过一个长段子。直接摘了。

艾弗森早年的事儿众所周知了。亲爹是个怂人不管养,娘是个十几岁姑娘自己拼。家是新港,出名的斗狗之乡,出橄榄球四分卫。他自己从小打橄榄球,四分卫、线卫、角卫都挑。篮球是妈和后爹教的。从小和后爹打一对一,一直打到后爹不是他对手。实际上,进中学前,基本上他都在和比自己大一圈的人打。

关于志向,贫民区出身的青年都差不多。宝剑赠英雄,货卖与识家。所以到高中,他还是橄榄球四分卫皆领。汉普顿当地有群哥们一直跟他。比尔·西蒙斯有个说法好,曰这群人就是艾弗森的地方武装部队。基本上招摇过市那种。

艾弗森最初的做人是跟妈妈学来的。勤奋工作,挣钱养家,多劳多得。小时候就亲眼见过兄弟死在街上,所以知道弱肉强食是怎么回事。他理想比较单纯,靠橄榄球或篮球,让家里过好日子。

进高中前,他基本上打野球多。进过几个篮球夏令营,也没有太成规范。进了高中,他遇到俩教练。篮球教练伯利没什么大才情,但是个好人,帮他照管点家里,以至于艾弗森有时情愿蹲教练这儿不想回去了;橄榄球教练科兹洛维斯基是个好玩的人,这人比较信麦斯维尔·马尔茨(一整容医生,写过本关于心理控制的书),所以他教导艾弗森,打球要尽量追求“自动化”,要他脑子里先有幅图画然后自己不假思索的操作完成,少想,靠身体的自然反应之类。

1993年他闹过著名的保龄球馆事件,虽然被定罪,但其实没什么确凿的证据。两群人在保龄球馆打起来,一女孩儿受伤,完后二十几个白人一起指认是艾弗森打的(因为这伙人在那堆黑人小孩里只认识艾弗森),之后真讨论细节,证人说出来就五花八门赶上《罗生门》了。艾弗森被判刑,后来汉普顿专门有志愿者闹这事,有色人种协进会也跟最高法院呼吁。两年之后指控全撤消了。艾弗森一共关了四个月。

此时说到最后,艾弗森倒霉在三点:他那帮兄弟目标太大;他自己作为黑人体育明星目标太大;种族对立。不过他监禁那段,家里是兄弟们照顾着。这事的后续影响就是,此后几年他都一直背着个疑似街头小罪犯的恶名。

之后他能进乔治城这种清规戒律的大学,一半是约翰·汤普森惟才是举而且天不怕地不怕,一半是他妈妈去跟汤普森老师进的言。但大体上,进大学时的艾弗森脾气定了:

直性子,想让家里过好日子,已经被种族主义给坑害了一道,最信赖的人是妈妈和兄弟们。

约翰·汤普森培养过尤因、穆托姆博和莫宁就不说了。他的特点:当初在凯尔特人给拉塞尔当过替补,跟过红衣主教;打球和教球都风格酷烈凶悍;作为黑人有点反歧视白人,最喜欢跟更衣室的人嚷“我们出去把那些他妈的白人干掉”之类;愤世嫉俗。

所以艾弗森那副“我们来和世界他妈的干一架吧”,就从这教练身上来的。

他一直没太约束艾弗森。虽然大学两年,全美国都在念叨,艾弗森和哈林顿怎么配合不起来,艾弗森怎么太快,汤普森都嗤之以鼻,只管教导艾弗森按自己想的做。大概艾弗森精神上的父亲,以这位先生为最。艾弗森整个大学生涯受的非议,一点不比他在NBA少。直到1996年1月,他和雷·阿伦哪个是大学第一后卫都还处于争执中,直到乔治城赢了场康大一切才尘埃落定。艾弗森大二结束打算参加选秀。在此之前,乔治城篮球队全是大四毕业了才敢动身。但汤普森这次网开了一面。虽然他在新闻发布会上百般不舍,知道艾弗森早进联盟会吃些苦头,但他知道艾弗森家境,所以还是积极想法子,帮艾弗森找了大卫·法尔克做经纪人。

1996年费城得到艾弗森前,连续六年成绩下跌。选秀大会揽了威瑟斯彭、斯塔克豪斯、布拉德利(换来了科曼),无济于事。唯一培养成功的全明星达纳·巴罗斯也送了人。76人想要控卫。,艾弗森是全国第一后卫,但马布里比他更适合团队。但面试了几次后,奇克斯认为马布里性格比艾弗森自我得多。这事于是定了。但费城对艾弗森其实心里有疙瘩:因为他那支走到哪跟到哪的武装部队。

艾弗森头一年的主教练是约翰尼·戴维斯,这位仁兄现在灰熊做主教练。才华一般,没怎么为球队组织像样战术。媒体是众口一辞的认为艾弗森太独,不适合做控卫,类似的话,大一时他听过很多。但真正把他树成靶子的,是他自己关于在场上是否需要尊敬老球员的言论之类。

比较扯淡的事:艾弗森自己公寓门上有幅乔丹的大手绘海报,但1997年1月全世界在说他如何不尊敬乔丹。纽约有报纸把他的言论扭完了之后给巴克利、米勒们听,然后再从他们嘴里找点嘲弄艾弗森的话,再扭曲一遍发出去,一副国人皆曰可杀的意思。

然后比较有意思的事:红衣主教在1997年全明星新秀赛带过他后,说很喜欢他。到2002年问起,还是这句话:喜欢这小子。

关于艾弗森新秀季的罪状,最著名的大概是“连续拿40分而球队不赢球”这事。聊聊这事的前因后果:

1997年全明星赛往后,艾弗森想转型组织球队,连着送二位数助攻。但是赛季末尾,科曼受伤,本来进攻就乱七八糟,现在内线强攻点也没了(威瑟斯彭当时开始转型往外)4月初,艾弗森组织,斯塔克豪斯主攻,球队还是三连败,比较倒霉的例子:4月2日,斯塔克豪斯36分而76人被猛龙劈了22分。然后艾弗森接管比赛,连续五场40分,包括一场50分。八天里四个球场,一共在板凳上休息了十分钟。

完后是1997年夏天的飙车带事件,连着前面半年被媒体落井下石,又让他形象负面了一点。艾弗森具体吸不吸我不太敢说,但车里有另二厮是惯犯倒是真的。按艾弗森说法,三个人聊歌词聊高兴了一起走,得了。

到这极端,是他大学-NBA的三年。从弗吉尼亚一个小体育明星到状元,飞跃式的变化。媒体形象在最后的半年里飞流直下,但现在回头看,更像是媒体塑出来的反面典型:发型、文身、打法都是罪过,加上点扭曲的言论、队伍的成见,诸如此类。

大学里,他从汤普森那里学来了“别管别人怎么讲,做你自己的事,对抗那些批评你的人”这脾气。而1997年前半年的种种破事,只让他更坚定这一点。自那之后,他一直没对媒体太友好过。

噢此外,1996-97季,费城战绩打90年代以来第一次不跌反升了。

1997年拉里·布朗到了。然后是这俩人的漫长争执。一般的流程是,布朗对艾弗森不满,艾弗森不理,布朗生气了,艾弗森觉得老头叨叨。最后俩人像孩子似的揪到克罗斯那里去对簿公堂,克罗斯和稀泥。

布朗试图改造艾弗森打控卫,未遂,然后就是1997-2001的伟大改革。基本的格式:费城把天才们(斯塔克豪斯、威瑟斯彭、休斯)们一个连一个卖出去,搞来各种蓝领球员。到1998年2月,斯诺和艾弗森搭档了一次后场,逆转了小牛,于是布朗觉得找到了。

且记:1998年2月开始,艾弗森开始打布朗体系里的得分后卫。

媒体对他的印象好转,是1998-99季的事。理由特简单:76人战绩变好了。本来,你战绩差,媒体落井下石;你战绩好,大家歌功颂德。当时费城挖出件事,证明艾弗森不是脑残非主流。他对克罗斯13岁得了重病的教女特动情的说:我会把胜利献给你。

2001年之前,艾弗森的季后赛都只到第二轮为止。两次都是输给步行者。至于那两年的步行者强成什么样子,就不赘述了。

2000年,他和布朗最后把梁子解决了一下。当时闹得大,克罗斯亲自从费城飞来解决问题。事情最后说透就是,布朗觉得艾弗森老看不起自己,疑心艾弗森不声不响心里在嘀咕他;艾弗森觉得自己就这脾气,其实心里都有谱但不愿意宣之于表面。这事有点像梁左一相声:

A:哎,我说你是听着呢还是睡着呢?

B:听着呢。

A:听着你吱个声啊,你看不起我不是?

B:我刚不是吱了你知道了吗?

这俩人脾气一个古板严肃连西服口袋里手绢样式都每天一个样,一个天马行空嘻哈引领一时之风潮。偏偏俩都是那种自己其实很有主意的人。一来二去,于是就这样了。2000年夏天又闹一回,克罗斯当时说话:看我面上,再打一年。

2001年神话不提。

2001年夏天,一个很关键的事:克罗斯调了职。之后艾弗森和布朗俩怨偶吵架,克罗斯没法第一时间赶来劝了。

2001-02季76人战绩下跌其实很正常:2001年那拨人本来就是为了“再打一年”设的,2001年一过,球队集体老化;艾弗森赛季前受伤,麦基赛季中受伤。到赛季末,穆大山和科曼俩合计70岁的人每场要顶三节。76人季后赛决战凯尔特人,打到第五场分胜负。那支凯尔特人后来在东部决赛里也给基德的网队好生吃了点苦头。不提。

2002-03季,艾弗森那几年首次没成得分王:他开始更多组织。球队48胜。KG认为他应该去竞选常规赛MVP,布朗认为他成熟了。至于有人觉得他得分能力下滑了——他那年季后赛第一场就得了55分。

当然,那年季后赛最后,费城输给了活塞。顺便说句,当时的活塞,除了拉希德外,四大金刚都齐了。那也是活塞连续六年东部决赛之旅的开始。

2003年夏天,拉里·布朗走人。

一般会把艾弗森和老布朗的恩怨纠结说成他的大罪状。但这事有两说。如前所述,他们俩的关系,在1997-2000年之间基本处于性格不合;2000-01季算蜜月期;2001-03属于诸事不顺。他们二位有点能同享福不能共患难的意思,贫贱夫妻百事哀。但说到底:

在2004年带活塞夺冠之前,拉里·布朗做主教练的最高成就(总决赛、年度教练),全是在2001年跟艾弗森一起取得的。

说是恩怨纠结你死我活,布朗老师在费城从1997待到2003,他老人家在ABA连NBA当教练,就数在费城呆得最久——布朗老师自己,也不是善于跟别人搞得一团和气的教练。

拉里·布朗时期的艾弗森,在球场上来说,他几乎都在打得分后卫,而他转型回组织后卫的2002-03季成果并不丢人。当然,他打控卫毛病很多。和绝大多数小个子控卫一样,视野偏窄,需要球权,投篮选择有问题。在球场下来说,自从克罗斯离开了总裁位置,费城高层和他的关系淡了,而他自己,1997-2003期间,一直被媒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折腾。1997年的不羁非主流,1999年的浪子回头,2000年的吵闹,2001年的神话,2002年的下跌,2003年的成功转型,一年一个变化。而他自己的脾气,大致还是老路数:写歌词,灌唱片,“我要当贫民窟里的NBC”。

虽然成了超级巨星,他还是跟自己的妈妈、舅舅、混混兄弟们黏在一起。仗义每多屠狗辈,负心多是读书人,他一直比较认这个理。

2003-04季大伤一场,不提。2004-05季,在奥布莱恩的快节奏下获得成功,迄今最后一个得分王,全明星MVP,第三次年度第一阵容,单场60分。常规赛43胜。季后赛首轮对上活塞,先折两阵,取下第三场,第四场拼到加时输掉,第五场脚踝受伤败北。

也就在这年,艾弗森公开说了,“拉里·布朗是联盟最好的主教练。”

从这年起,比利·金开始到处兜售艾弗森。如此一直闹到2006年夏天。“球队需要做些改变。他们可能动我的位置。”最后折腾完了,去了掘金。

基本上他在丹佛时,性格很淡了。不想代替甜瓜的地位,只想做他的朋友和队友。在丹佛每天陪孩子看电视,和哥们一起玩。妻子会负责在丹佛买房子。2007年12月,他说打算跳出最后一年合同,打算在丹佛结束职业生涯。2007年,掘金输给总冠军;2008年,掘金输给西部冠军。

之后是去活塞。话说活塞正在转型,库里第一年当教练,哪怕他不去,活塞也在经历阵痛。他恰好掉进去了。又因为他要占一个首发席位,于是俨然成了众矢之的。所以去活塞是为他人生最倒霉的时刻:本来一支新旧更替的球队,注定要变革不断;他又掉了进去,枉为恶人。

2009年他到处找工作时壮心不已。“要证明那些过去一年来诋毁我的人都是错的。”其实也正常:在活塞的一季集体乱七八糟,做不得数;在此之前的2007-08季,他还是联盟得分第三、50胜球队的首发控卫。他的速度、技巧和一对一依然在。他当然觉得自己还有战斗力。

但是,NBA是个大生意场。他职业生涯以来是是非非,尤其是活塞这事,让重建的年轻球队不敢要他。大球队不肯为了他改变体系。本来,得分王晚年大多老景颓唐:法尔克斯32岁时在勇士混替补,内尔·约翰斯顿29岁就开始看老搭档阿里津出风头,38岁的埃尔文·海耶斯在火箭被嘘,35岁的阿奇巴尔德在雄鹿场均只得7分,麦卡杜28岁之后没怎么首发过。得分王大多有或有过“独”的名声,这名声很容易把人吓退。何况艾弗森本来就不是一个万金油型配了就能打球的人。

比较坏事的,是他做事情只随自己的喜好。本来,其他老将被灰熊这么签了,都会明白自己的地位:卖票的,替补,陪衬年轻人成长。他整个季前赛都没打,没来得及融入灰熊,何况还是个雇佣兵。

他打了第一场,开始不高兴;打了三场,就不快乐了。其实说来,又是所求不一。灰熊的想法:你没打季前赛,你34岁了,先替补着吧;艾弗森的想法:他是来重新证明一切的,在活塞风尘潦倒他还是首发,而如今不仅当替补,球队都没把他当正经第六人用,而且没有任何出头之日的允诺。

其实他会跑去跟灰熊老板说要离开,符合他做事风格。长期以来他的故事,都有点性格造就命运:

他不太愿意改变,扎根在自己老妈、兄弟和故乡的那个圈子里,不相信媒体与主流的眼光,于是媒体从来不给他太好的脸色(除了他那几季辉煌岁月)。

他街上出身,而且被自己的橄榄球教练灌输过那套心理控制理论,所以他做什么都是凭本能喜欢和脑海里的第一图景。(这事另有俩段子。一,他画画相当不俗,喜欢画各种自己意识里纷至沓来的玩意;二,他保镖特里·罗伊斯特说过,他喜欢在赛前就想象比赛中的所有情景,上了场就不假思索的进行)

他一直没太融入NBA的商业规则。大卫·法尔克要把他包装成高大全,他就跟人闹不愉快了;拉里·布朗跟他闹不和,很大程度是因为这俩人沟通有障碍,鸡对鸭讲;他跟《HOOP》杂志闹不和,和媒体争别扭,弄了张让斯特恩头疼的唱片。在活塞和灰熊,他都没太和管理层、教练组在自己的角色上有共识。

理一下。

艾弗森的脾气从大学时就基本成型,此后几乎未变。他不喜欢主流,说话直率,为人干脆,相信直觉,永远和老妈及死党们混在一起。汤普森一直担心他进入职业体育会吃媒体的苦头,而事实果然如此:从1997到2003,他的形象被歪来扭去不成样子。在掘金和活塞,他算是尽量转型,想找个落脚地打球终老。2009年,他有机会去欧洲,但他还是觉得自己能力犹在,想最终证明一下自己。但是,在活塞与灰熊,他和管理层的沟通都不对劲,他的个人意愿和球队方向截然不同。

他最得心应手的位置,是拉里·布朗在1998-2001期间为他定做的半场进攻得分后卫,以及2004-05季奥布莱恩快攻开放套路里的组织后卫。在做人方面,他最合衬的教练,是乔治城的约翰·汤普森:一个对职业体育灰了心的(1988年奥运会时被摆过一道)、对白人主流观点厌恨的、喜欢和外界对抗的人。2009年穷途末路时,他还在说:

“这一年对我来说很私人。这是我的又一个新秀赛季。我看电视、读报纸、听人们说我如何失败,诸如此类。很痛苦,但我看到了一切。他们想为我盖棺定论。”

“我会证明,他们是错的。”

骨子里,他始终忠实于自己。忠实于街区与母亲,忠实于那些直白的精神。

“我是个巨人,你们都是侏儒。”

“我们去和他妈的世界干一架吧。”

他这种不肯屈就更改自己原则的脾气,其实适合更简单、更清晰的关系。命中注定是边陲游侠。孤高绝艺、信手拈来,铁蹄狂飙,不知悔改。性格即命运。他和NBA合不来,与其说是球技,不如说是性格和处事的最终不可调和。这个人从性子到做派,从来是一个人逆天而行的。

(怎样评价一个人,这是多么巨大的命题啊。而且艾弗森其实是被搬烂了的话题,张公子都出书了,估计除了我也没谁有兴致长篇大论了吧。)

艾弗森的辉煌时代,是我的中学时代,本人还在住校,还没开始看NBA。等到开始看NBA,麦迪都已经快伤残了。所以对这个“史上最矮MVP”,并没有英雄情结。

艾弗森一生荣誉甚多,最佳新秀、常规赛最有价值球员、常规赛得分王、全明星MVP球员都有斩获。唯一遗憾是没有得到过总冠军。他有许多牛逼事迹,比如新秀赛季连续40+超过张伯伦新秀记录,比如历史第二的季后赛得分纪录,再比如靠变向过人就让对手骨折等等。在这些赛场的荣誉背后,艾弗森还在美国本土和中国拥有大量人气,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篮球英雄。

我分析,美国之所以有这么多人爱艾弗森,主要是因为他的精神属性,很符合美国英雄主义的思维。以一己之力对抗全宇宙的强大球队,不抛弃,不放弃的日本漫画般的斗志在哪里都很催泪。尤其是身高在那里一摆,就显得特别的以弱胜强。。悲剧英雄受欢迎的程度,常常比正统英雄还要大。在正面角色被宣扬得让人审美疲劳的今天,“亦正亦邪”的角色开始有了人气。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绿巨人浩克?因为超人那点老套剧情已经看腻了呗。

那么,中国之所以有这么多热爱艾弗森的人,根源上也是这两点原因。以弱胜强的英雄主义和亦正亦邪的人气角色。而在中国,由于身体条件普遍不行,打不出暴力和飞行的篮球,又嫌跳投和低位背身不够好看也不够实用(因为业余球员能力不足),打篮球的人尤其喜欢花哨的控球、快速的过人和变幻莫测的上篮。艾弗森正是这一派的代表,再加上前面说的热血和悲剧性,以及甚至都比不上黄教主的身高,终于导致众多打篮球的孩子把艾弗森视作偶像。

总之,艾弗森以其独特的角色定位和人格魅力,风靡在一代篮球少年的心中,虽然这帮篮球少年现在长大了变成公务员、胖子和宅男,但是艾弗森这个儿时偶像的形象永远长存在他们胸怀中。

下面来分析艾弗森的技术特点。

这厮是一个纯粹的拥有得分后卫灵魂的控球后卫,而且比罗斯威少沃尔做得更加过分,他这辈子压根场均助攻没超过5个过。同时只会单打,三分球很普通,防守差。

但是这家伙的进攻天赋无与伦比,就靠大量的单打就可以拿到得分王,从这个角度来说绝不比科比差。然而在76人的辉煌绝不仅是他一个人的能力造就的。如果没有最佳防守球员穆托姆博在中锋位置的坐镇,只靠一个超会得分的后卫,不可能和OK组合争夺总冠军,充其量是2005年的科比,说不定还要差些,因为艾弗森的防守比科比差多了。

艾弗森的技术特点,说到底就是一个字,快。

突破快(前两步),起跳快(而且高),上篮快(而且远)。他的起步和跳跃就像有什么助力器一样,不需要正常的准备,说突破就突破,说起跳就起跳,说上篮就上篮,没有任何准备动作。配合这个特点所做的动作,既富想象力又有杀伤性。再加上水准以上的控球技术、抛球手感和投篮准心,加上对胜利的渴望,这些基本就可以涵盖艾弗森的篮球技巧。

具有和艾弗森类似风格的运动天赋的球员,在历史上有没有我不知道,因为我对NBA历史知之甚少。但近十年来,再没有一个有此天赋的球员出现。这就是艾弗森技术上独步天下的地方。

总的来评价艾弗森,可以用两句话:

进攻技巧独步武林。

精神光芒鼓舞世人。


艾弗森球迷主题短袖-【AI】 ( 我们AI艾弗森) :

这件短袖设计初衷:AI 是艾弗森的名字简称,正好是Allen Iverson 的首字母连一起,同事,AI两个字母也代表了球迷对于艾弗森的“爱”


所以,我们用艾弗森的名字 Allen Iverson ,以及一些他的NBA职业生涯数据,荣誉,语录,有关的一些数字,组成了一个大AI,极其有主题内涵和纪念意义的一个设计,限量定制,男女款皆有,多种颜色,nike工艺水准,包邮超值,艾迷值得拥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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